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结构实验室招聘教辅人员启事
因工作需要,建筑与环境学院根据我校《关于印发〈四川大学新进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聘用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川大人[2008]46号)及四川大学相关文件精神,并报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、人事处批准同意,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结构实验室教辅人员1名。
一、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
1、招聘岗位:建筑与环境学院结构实验室招聘教辅。
2、岗位职责:
1)遵守学校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定时坐班,按时上下班。爱护并管理好自己分管的仪器、设备、工具和器材。保证仪器设备帐物清楚准确。
2)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、结构,做好日常性的维修、保养工作;对受损机器设备及时进行维修、更换;保证设备在实验中的正常运行,并达到较高的使用率。
3)认真做好实验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,协助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实验,经过培训后可独立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教学任务。
5)认真做好实验室环境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清洁卫生,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并负责和督促实验学生的安全教育。
6)完成学校、学院和实验室指派的其它实验教学相关任务,完成学校和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二、应聘人员基本条件
1、具备一定的机器维护、管理工作经验;
2、普通话流利,语言表达能力良好;
3、身心健康,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;
4、思想品德良好,作风正派,遵纪守法,责任心强,吃苦耐劳,工作耐心细致;
5、年龄在35周岁以下;
6、大专以上学历,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。
三、招聘程序
1、个人申报(送交书面材料);
2、资格审查:由建筑与环境学院招聘小组审核应聘者资格,确定参加试讲答辩人员名单(答辩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;
3、试讲答辩:由建筑与环境招聘小组以及学校有关部处组成考评小组,进行公开答辩;
4、根据考评小组意见和相关部门考察意见,确定拟聘人选;
5、公示;
6、报人事处审批。
四、报名时间、方式和地点
1、时间: 2010年10月 14 日至2010年10月 21日(下午17:00)
2、报名方式及地点: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将自荐材料(包括个人简历以及各类证书、证件的复印件及相关业绩材料)送交建筑与环境学院党委办公室(四川大学江安校区建筑与环境学院二楼)。
3、联系人:陈老师,王老师,电话:028—85990865。
五、聘任后管理及待遇
按川大人〔2008〕46号文《关于印发〈四川大学新进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聘用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执行。
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
2010-10-14